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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湖北省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有优化 发布日期:2023-12-2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好消息!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调整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调整优化了货车通行费、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主要港口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通行鄂州机场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等方面。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调整优化,将持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支持企业发展。

一、延续对货车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对安装使用ETC、通行省属、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高速公路路段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优惠。

二、延续对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普惠”政策

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三、加大对主要港口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优惠力度

自2024年1月1日起,对进出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

四、加大对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优惠力度

自2024年1月1日起,对进出湖北省中欧、中亚班列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折优惠。

五、对通行鄂州机场高速公路货车给予通行费优惠

自2024年1月1日起,对通行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安装使用ETC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

此次差异化收费政策截止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交通运输部费率截止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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