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对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全面促进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24〕9号)有关精神,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有较强的民主监督意识和志愿奉献精神;
(二)熟悉基本的交通运输执法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良好的问题分析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热心参与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行执法监督义务;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常年在随州市内工作或居住,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政策法规。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周围群众宣传交通综合执法有关政策法规,带动群众自觉遵守。
(二)收集社情民意。收集周边群众关注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热点问题,及时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反映,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举报违规执法。收集反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四)参加座谈交流。应邀参加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召开的社会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反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聘任期限
社会执法监督员的聘期为两年,期满后重新按程序聘任。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四、工作性质
社会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
五、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邮寄报名的,以信件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报名。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61号,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
2.邮寄报名。下载填写《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社会义务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将申请表、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随州市迎宾大道61号,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收,邮编441300。
(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应聘人员条件,从中确定聘任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本次招聘工作负责解释。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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