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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分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0 10:4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大洪山分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经研究,现将202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分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办理责任。承办建议提案是政府及部门的政治责任、法定义务,也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一件建议提案、一名分管领导、一个办理专班、一抓到底”的“四个一”的办理机制,由分管建议提案领导牵头负责,明确每件建议提案办理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对分办的建议提案负总责,要经常过问办理工作;责任科室负责牵头协调,承担与责任单位和办公室的协调联系;各责任单位具体承办建议提案;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统筹协调和上报工作。各责任方要高度重视,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务求办出实效,办理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严格办理时限,及时规范答复。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办理工作。

(一)4月20日前,主办件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必须完成与提出建议、提案的领衔代表、第一提案人的见面工作,确保100%见面率,并将见面方式和见面时间报办公室汇总。

(二)5月20日前,会办件责任科室将答复意见交办公室统一收集汇总,由办公室报责任领导审定后,按照规范格式书面函告主办单位。

(三)6月20日前,主办件责任科室应在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落实情况形成答复意见,由办公室统一形成正式书面答复意见,并报责任领导审定。对于办理确有难度、一时难以答复的,在征得代表委员同意后,才能延期办理,延期办理时间最长为两个月(2018年8月20前必须完成办理工作)。主办件的正式答复意见形成后,各责任科室要及时送达代表委员本人,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请代表委员本人填写《征询意见表》。

(四)9月20日前,各责任科室要将《征询意见表》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将主办件正式答复意见及《征询意见表》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

(五)10月,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对办理工作查漏补缺,回访代表委员,重点对答复意见为正在办理的主办件,第二次书面向代表委员反馈建议提案办理最新进展情况。10月底前,将第二次书面反馈意见及回访情况报送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督查室。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理质量。要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尽快推进工作落实;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说明,争取理解与支持。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基本满意或不满意件,责任领导要亲自负责,进一步沟通研究,找出问题症结,进行二次办理,最大限度的争取代表委员满意,确保见面率、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2021年4月7日

    附件:1、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清单.xls

          2、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建议提案会办件办理清单.xls

          3、市人大代表建议复函格式和《征询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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