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所属单位 | 是否抽查事项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1 | 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抽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10% | >=12次/年 | 《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及规范服务质量责任情况 |
2 |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10% | >=12次/年 | 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 出租汽车 |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
3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20% | >=12次/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主体 | 企业资质、车辆及从业人员证件、经营行为、安全管理 |
4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10% | >=12次/年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主体 | 企业资质、车辆及从业人员证件、经营行为、安全管理 |
5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3% | >=12次/年 |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主体 | 企业资质、车辆及从业人员证件、经营行为、安全管理 |
6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10% | >=12次/年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 机动车维修经营主体 | 企业资质、经营行为 |
7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10% | >=12次/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四十二条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主体 | 企业资质、经营行为 |
8 |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10% | >=12次/年 |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鄂运物综运〔2014〕91号) |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主体 | 企业资质、经营行为 |
9 | 对汽车客运站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10% | >=12次/年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十条 | 汽车客运站 | 企业资质、经营行为、安全管理 |
10 | 对汽车货运站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10% | >=12次/年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货运站 | 企业资质、经营行为、安全管理 |
11 | 对道路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客运站及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服务经营业户安全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5% | >=12次/年 |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条 | 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服务经营业户、“两客一危”企业 | 企业资质、车辆及从业人员证件、经营行为、安全管理 |
12 | 对内河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20% | >=1次/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第二条 | 船舶、浮动设施经营主体 | 船舶、浮动设施的安全状况及经营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
13 | 对船舶防污染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20% | >=2次/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 船舶、浮动设施经营主体 | 船舶、浮动设施防污染设备安装使用及经营主体落实防污染工作情况 |
14 | 对水路运输经营活动、船员船舶资质等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20% | >=2次/年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十五条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对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船舶营运许可、船舶、船员持证情况的检查 |
15 | 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是 | 20% | =1次/年 |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 | 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安全管理行为、安全生产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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