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204439/2023-32043 主题分类 公路
发文单位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鄂交函〔2023〕4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4-07 14:40
编辑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审核 徐家欢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4-07 14:40 信息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编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为了进一步发挥湖北省高速公路通道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经专业机构调查、专家评审咨询、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结合近年来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实践,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决定对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予以适当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高速公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限速值设置不超过设计时速20km/h以上,同路段小型汽车与其他机动车限速差一般不大于20km/h;小型汽车限速值不超过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不超过100km/h,摩托车限速值不超过80km/h。2020年及以后通车的高速公路,小型汽车原最高限速值为80km/h的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00km/h;小型汽车原最高限速值为100km/h的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10km/h;中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等其他车辆原则上提高至90km/h(相关路段限速值调整详见附表)。

二、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限定时速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险路险段、恶劣天气、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确保本通告顺利实施。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全省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调整表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公安厅

2023年4月3日


附件:全省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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