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年第18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对年龄超过60周岁,证件超过有效期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资格证34本予以公告注销。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动作废。有异议于7日内联系。联系电话:0722-3598607
附件:2021年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明细第二批.xls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