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年第18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对年龄超过60周岁、证件超过有效期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资格证255本予以公告注销。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动作废。有异议于7日内联系。联系电话:0722-3598607
附:20220307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明细表.xls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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