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鄂财建发[2023]63号)文件精神,结合曾都区在营汽车客运站运营实际情况,现将随州市2023年一二三级汽车客运站运营补贴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一、补贴金额
曾都区2023年在营一、二、三级客运站运营补助资金110万元。
二、补贴对象
曾都区在运营的一、二、三级汽车客运站。
三、补助标准及金额
通过文件中附件6《2023年在营一、二、三级客运站运营补贴资金分配表》,广水补助资金30万元(1个二级汽车客运站)、随县补助资金金额50万元(1个二级汽车客运站和1个三级汽车客运站)情况,推算曾都区汽车客运站补助标准和金额如下:
一级汽车客运站1个,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客运东站分公司补助资金50万元。
二级汽车客运站2个,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汽车客运站和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随州市汽车客运南站,每个补助30万元,小计60万元。
三级汽车客运站0个。
合计汽车客运站3个,补助资金总额110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8月18日,如有疑问,请与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马红梅,电话: 0722-3584220。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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