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1 | 对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主体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三十六条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五十九条 |
2 | 对船舶防污染的监督检查 | 对船舶防污染的监督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主体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
3 | 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抽查 |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及规范服务质量责任情况 | 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4 | 工程质量监督 | 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 工程实体质量 |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17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8号)第二十八条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5 | 工程安全监督 | 工程安全管理行为安全生产现场 |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6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主体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条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 |
7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主体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
8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主体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条 |
9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机动车维修经营主体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六条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
10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主体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四十二条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
11 |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主体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鄂运物综运〔2014〕91号) |
12 | 对汽车客运站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汽车客运站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 汽车客运站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条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
13 | 对汽车货运站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汽车货运站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 货运站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条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
14 | 对道路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客运站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安全的监督检查 | 对道路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客运站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安全的监督检查 |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业户、“两客一危”企业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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