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执法支队第三季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2023年7月-9月
二、检查范围: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检查
三、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人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
五、检查要求: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后续有效解决。
具体情况附后。
2023年7月5日
随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检查计划 | |||||
第三季度 | |||||
序号 | 检查门类 | 检查类别 | 检查内容 | 检查周期 | 检查频次 |
1 | 道路旅客运输管理 | 客运企业监督检查 | 一、车辆经营资质: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二、车辆经营行为:1、班线客车不按许可线路行驶的。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非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包车运输经营:1、客车未办理包车牌或持过期包车牌运行的。2、包车不按照约定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的。3、招揽包车合同外旅客乘车的。 四、动态监控管理:1、未按规定落实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的。2、擅自关闭、遮挡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的。 五、接驳运输规范:未严格执行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接驳点管理制度的,不按规定实施接驳的。 | 一个季度 | 5 |
客运站(场)监督检查 | 一、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情况; 二、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 三、进站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证、牌及安检单据是否齐全; | 一个季度 | 5 | ||
客运站(场)周边及重点路段巡查 |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二、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 三、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 四、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五、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 六、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 | 一个季度 | 7 | ||
2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 | 货物运输企业监管检查(50辆以上) | 一、车辆经营行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或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或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运输、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行驶等违规行为。 二、车辆技术状况:是否存在使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的要求,或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或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等违规行为。 三、驾驶员监管:是否存在驾驶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经营车辆,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经营车辆,或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货运经营车辆等各类违规行为。 四、动态监控管理:道路货运经营者是否按要求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检查,重点查处长期离线、故意关闭定位装置、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者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各类违规行为。 五、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学习情况。 | 一个季度 | 9 |
重点货物源头企业监督检查 | 一、按照《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安装符合标准的超限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并建立货物装载台账,防止超限货运车辆出场(站)。 二、不超限装载货物,不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三、不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四、不使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车辆。 五、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六、对公司所属货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依法装载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指使、强令货运车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 | 一个季度 | 2 | ||
道路危化品货物运输企业监督检查 | 一、车辆经营资质: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二、车辆技术状况:是否存在使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的要求,或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或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等违规行为。 三、动态监控管理:1、未按规定落实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的。2、擅自关闭、遮挡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的。 四、车辆经营行为:1、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或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或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运输、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行驶等违规行为。2、检查企业是否每次运输任务均制定运单或者电子运单;检查车辆是否随车携带运单或者电子运单。3、检查车辆是否按照规定悬挂标志牌、标记和安全标示牌;检查车辆的安全标示牌信息是否与实际承运货物相符。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非法违规经营行为。 | 一个季度 | 8 | ||
3 | 维修驾培市场管理 | 机动车维修检测市场 | 一、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 二、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 | 一个季度 | 2 |
机动车驾驶培员训市场 | 一、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 | 一个季度 | 1 | ||
4 | 汽车租赁市场 | 汽车租赁公司监督检查 | 一、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 二、提供的租赁小微型客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的; 三、未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的; 四、未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的。 五、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随车提供驾驶劳务的; 六、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和受委托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国家反恐怖、道路运输经营、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 一个季度 | 1 |
备注 | 执法要求 | 一、爱岗敬业,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衣着整洁得体、礼貌待人、互相尊重,使用文明用语,表达准确、通俗简洁,耐心回答当事人的有关咨询。 三、不得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不得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在工作期间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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