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申请人:
你提出的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详见附件: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的审定意见表],并予以公示。
2024年3月1日
附件: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的审定意见表
序号 | 申请线路名称 | 申请人 | 客运班线类型 | 日发班次(下限) | 拟投入车辆类型等级 |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 起点地客运站 | 讫点地客运站点 | 途经路线 | 营运里程 | 审定意见 | 备注 |
1 | 随州-珠海 | 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 | 一类客运班线 | 0.5 | 1台大型高一级49座客车(现有车辆鄂S35329) | 无 | 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随州市汽车客运南站 | 珠海公交信禾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香洲长途汽车站 | 福银高速、京珠高速、G105 | 1222 | 不予许可 | 随州至珠海客运班线(线路牌号:S010061)经营期限届满,经营者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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