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州市人民检察院7月11日移交的线索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公(交)行罚决字[2019]4213002700463430号、随公(交)行罚决字[2020]4213002700673050号、随公(交)行罚决字[2020]4213002700672960号、随公(交)行罚决字[2020]4213002700694870号中相关人员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经我单位核查,现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予以注销或撤销其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处理决定,特此公告,无法进行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将自动作废。对该公告若存异议,请于7日内向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722-3257515
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12日
注销或撤销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明细(20240712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原从业资格证类别 | 原从业资格证号 | 隶属区县 | 处理结果 |
1 | 江迎春 | 男 |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 429001198001****** | 随县 | 注销或撤销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
2 | 马 军 | 男 |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 429001197303****** | 随县 | 注销或撤销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
3 | 张 熊 | 男 |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 429001198403****** | 随县 | 注销或撤销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
4 | 江 源 | 男 |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 421302199110****** | 随县 | 注销或撤销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