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进一步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受理举报和处理机制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一)编制全市交通专项规划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推进绿色交通建设;执行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的交通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办理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二)负责指导落实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三)负责指导优化全市公路网建设,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柴油货车、汽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辆,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倡导推动绿色出行。
(五)负责全市内河通航水域内防治船舶(渔船和军队、武警的现役在编船舶除外)及其作业活动污染监督管理,负责渡口、码头污染防治行业监督管理,落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有关要求,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推动内河通航水域内船舶使用标准燃油监管。
(六)按职责负责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水路、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负责地方海事管辖水域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防范交通事故处理不当引发次生灾害。
(七)指导做好全市危险废弃物运输保障工作。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八)牵头制定全市运输行业高污染排放车辆提前淘汰行动计划和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补贴措施,加强客货运输行业老旧车辆及高污染排放车辆更新。
(九)牵头编制全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增加公交车辆,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加密发班频次,有效提高公交分担率,持续减少机动化出行。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举报和反映我局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我局将依规办理并予以答复。电话举报:0722-3586887。网络举报:随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首页,点击“互动交流”栏目(网站链接:http://jtj.suizhou.gov.cn/)。来信来访地址:随州市编钟大道随州市交通运输局,邮编: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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