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人及各利害关系人:
我局于2025年8月6日在随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了《2025年第6号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受理通知书暨征求意见通知书》及附件,现对该公示中附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在原公示附件中,关于随州-宜昌客运班线的途径走向填写有误,原错误信息为:[G240、均川入口上G70、G4213、S53、G42],经核查,该班线在系统内途径走向已变更为:[G346、G234、G42]。
各利害关系人发现此线路的更正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行政服务科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722-3222200
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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