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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延续调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3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审核:交通局 字号:[ ]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

为持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更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延续调整我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对货车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安装使用ETC且通行省(市)属国有全资控股高速公路路段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优惠。

二、延续对主要港口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且驶入(驶出)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

三、延续对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且驶入(驶出)湖北省中欧中亚班列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折优惠

四、延续对通行鄂州机场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安装使用ETC通行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合法装载货运车辆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

五、调整对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普惠”政策。202595日起,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驶入(驶出)湖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以上差异化收费政策截止时间暂定2026630日(具体以交通运输部费率截止日为准)。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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