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客运经营者、广大群众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我单位收到唐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发展唐河县至随州市客运班线征询函》,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唐河分公司提交申请,拟开通唐河县至随州市客运班线(班线具体详情见附件)。
为科学配置道路客运资源,维护公平有序的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行政服务科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电话:0722-3222200;
特此告知。
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唐河县至随州市客运班线申请详情表
客运班线 | 营运里程 | 日发班次 | 车辆数 | 始发地客运站 | 终到地客运站 | 停靠站点 | 车辆等级 | 途径地 |
唐河—随州 | 160km | 1 | 1 | 唐河汽车站 | 无 | 小型高一级(9座) | 312国道、328国道、264省道、316国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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