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问答
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5-04-0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审核:交通局 字号:[ ]

根据《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分为在役公路桥梁、在役公路隧道、在役公路重点路段、违法违规行为四个方面。

一、在役公路桥梁重大事故隐患: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尚未实施危桥改造且未封闭交通的。

二、在役公路隧道重大事故隐患:

隧道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尚未实施危隧整治且未关闭隧道的。

三、在役公路重点路段重大事故隐患:

(一)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未按建设期标准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

(二)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高速铁路的桥梁以及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未按建设期标准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

四、违法违规行为重大事故隐患:

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的公路范围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相关单位和个人违法从事采矿、采石、采砂、取土、爆破、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作业,以及违法设立生产、储存、销售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危及重要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的;

(二)相关单位和个人违法从事挖掘、占用、穿越、跨越、架设、埋设等涉路施工活动,危及重要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的;

(三)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焚烧物品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严重影响公路通行的;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

(五)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未经审批许可或未按审批许可的行驶时间、路线通过实施交通管制的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