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普通公路安全工作专班、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公交及出租车安全工作专班:
现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随州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态势,根据全国、全省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决遏制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态势,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百日行动”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两降一无”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下降、营运车辆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道路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
1.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湖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交通运输部门依照《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检测货车装载情况,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监督其消除违法状态,并制作称重和卸载单;公安部门依据称重和卸载单载明的超限超载比例,依法实施处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普通公路安全工作专班)
2.强化源头治理。梳理本区域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督促企业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并联网运行,加强货车装载情况远程监管,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督促道路运输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货车非法改装,与驾驶员签订合法装载承诺书,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公交及出租车安全工作专班)
3.推动科技治超。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科技治超和信用治超,加快推进治超业务全面联网管理和全部线上协同办理,鼓励在重要节点位置,设置技术监控设施(备),实施不停车称重检测、视频监控和自动抓拍,实现精准查纠,减少和杜绝不规范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普通公路安全工作专班)
(二)开展非法载客专项行动
4.深化流动执法。根据农民工、学生出行规律,组织流动执法小分队,在通往农场果园茶园、养殖场、种植大户的田地以及出入学校必经路段,依法查处“黑校车”、非法营运、货车载人和面包车超员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
5.引导规范出行。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压实企业责任,强化农村群众就地打工出行交通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重点关注农村地区农民工、学生出行需求,增加重点时段农村交通出行供给,引导农村地区用工单位、学校、家庭选择合规运营车辆出行,杜绝非法载客现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公交及出租车安全工作专班)
(三)开展路面严查严管专项行动
6.严查严重交通违法。普通国省道以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为重点,城市道路以渣土车、工程运输车闯红灯、遮挡污损号牌、不礼让行人为重点,城市和城郊结合部以非法营运、酒醉驾、假牌套牌假证为重点,提升管控针对性,消除肇事肇祸隐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
7.严格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运用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平台、企业监控平台、运管机构联网联控、第三方监测平台以及智能视频报警监控设备,开展“三超一疲一带”专项行动,对驾驶员和车辆实施全天候、全过程、不间断监控监管,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接打手机、超越线路运行等行为。督促客运企业加强营运安全管理,推动客运车辆乘客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提高乘客安全防护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公交及出租车安全工作专班)
8.深化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治理。推进部门间共享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承运人、承运车辆、承载罐体、驾驶员、货物等信息共享,通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监管。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情况的抽查,对运行轨迹长期不在车籍地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责成车辆所属企业加强对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属异地经营的,企业要按规定到实际经营所在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公交及出租车安全工作专班)
(四)开展平交路口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9.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要全面排查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分批分阶段推进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要借势抓好临水临崖高路堤路段、危旧桥梁、隧道、穿村过镇路段、“马路市场”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普通公路安全工作专班)
10.坚决完成平交路口隐患整治。综合运用增设标志标牌标线、信号灯、减速板、防护栏等安全设施以及工程改造、砍伐树枝等优化行车环境、提高行车视距的措施,10月底前完成100个平交路口和2018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路口的安全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
11.按期完成省级挂牌隐患销号。广水市要按照省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挂牌督办事故多发路段的通知》要求,倒排工期,督办治理,在规定时限完成隐患治理,组织验收提请销号。(责任单位:广水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项行动
12.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百千万”活动(进百城、进千镇、进万村)。深入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电子滚动屏等形式,提醒社会公众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合法车辆,提高全民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观念。(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普通公路安全工作专班、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公交及出租车安全工作专班)
1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周活动。国庆节前,各地要集中一周时间,组织开展以“货车超载治理、面包车非法营运、大货车靠右行、防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安全带、摩托车驾乘戴头盔”等内容为主题的交通安全专项宣传,全面提升“百日行动”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公交及出租车安全工作专班)
14.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把驾驶员的培训、考试、教育、考核和审验等关口。推进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能力考核,督促企业强化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公交及出租车安全工作专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专委办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普通公路安全工作专班、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公交及出租车安全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成立“百日行动”组织机构,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协调推动,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百日行动”。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级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各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加强督办问责。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将对“百日行动”落实不力、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推进不力、高风险运输企业多、交通事故频发、事故深度调查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开展约谈。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专班要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各级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加强“百日行动”的跟踪督办,认真组织开展暗访、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工作专班要建立工作动态和信息跟踪报送制度,根据月度进展实施动态评价、通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市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于9月25日前将“百日行动”方案(含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10月9日前将中秋国庆期间暗访督查情况、2022年1月5日前将“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委办,并将“百日行动”动态开展情况适时报送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专班。
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委办联系人:苏晓羽 0722-3586845,邮箱:2388907322@qq.com。何磊:624705640@qq.com。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联系人:张翔13997853555,邮箱:411582011@qq.com。
普通公路安全工作专班联系人:宋春华 3325541,邮箱:446177965@qq.com。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工作专班联系人:黄华清3598622,邮箱:316397598@qq.com。
公交及出租车安全工作专班联系人:郑海清3226705,邮箱:8346939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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