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局相关科室:
为深刻汲取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系统整治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鄂安[2021]8号)、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全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制定了《全市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日
全市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鄂安[2021]8号)、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和《全省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本领域存在的根源性问题,紧盯最关键问题隐患和最薄弱环节,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领域存在的“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欠缺”等根源性问题,紧盯最关键问题隐患和最薄弱环节,聚焦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通过集中攻坚,解决一批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管理。
1.全面复核在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各地要对辖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情况、从业人员资格、设施设备及场地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复核。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责令停业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各地要持续推进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管理,对存在被公安机关注销或吊销驾驶证等达到从业资格证注销、吊销条件的驾驶员,要依法注销、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3.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严格核定车辆技术状况,确保运输车辆达到规定的营运标准。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性能、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车要求;车辆应急处置器材、防护用品、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标志灯、安全标志牌等要齐全有效;危险货物运输槽车罐体、配载容器和安全附件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
(二)全面排查危险货物运输各环节安全风险。
1.开展企业自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针对企业自身的运输特点,制定自查方案,开展全方位自查,建立自查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加强风险防范和管控。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形成体系完备、可操作可落地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组织实施安全风险排查,实行精细化管控。对辨识出的风险实施分级管理,严格重大风险报备制度。重大风险“一企一策”“一项一案”,严格监测管控。
3.建立安全风险档案。各地要指导和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种类、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特征、企业主要风险点、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控。
1.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和案件移交、接收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化品非法托运、违规装载(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
2.加强危险源管控,各地要加强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相互之间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监督执法。
3.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制度,通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加强数据共享与应用分析,切实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理。
(四)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专项检查督导。
1.针对前期开展的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集中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全省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评估整改效果,确保各项整改取得预期成效。
2.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采取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是否具备与其经营范围、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车辆、人员、停车场地、规章制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经营,从业人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是否取得相应资质;车辆营运手续是否完备、车辆技术状况是否完好;“两类人员”安全考核落实情况;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两客一危”违规信息闭环处理落实情况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五)健全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1、各地要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运营情况动态考核机制,推动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
2、强化制度保障。要按照交通运输部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及监督检查等制度,健全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分级监管及退出机制,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三、实施阶段划分
(一)全面对标检查(2021年10月至11月底)
坚持“三管三必须”“属地监管”原则和企业主体责任,对照上述5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11月底,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违法清单、处罚清单“四张清单”,制定和完善安全整治方案。
(二)重点攻坚(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
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分级建立清单台账,先易后难,重点突破,集中攻坚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老大难”问题。对前期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重大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到位。
(三)持续提升(2021年12月至2022年底)
在前期集中检查和整治提升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有序、稳步启动2022年重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地于2022年11月底前,将书面总结报市局安全监督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要成立重点工作任务集中攻坚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交流会商,及时解决集中攻坚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办落实。各地要细化实化任务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市局安办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三)强化上下联动。各地要紧盯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集中攻坚合力,要及时掌握攻坚进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示范效应,对工作滞后的实施重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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