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防范化解综合交通领域安全风险,保障群众平安祥和过节,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5月,在全市综合交通领域开展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构建“平安、有序、文明”的综合交通体系,通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达到“两不两降”的目标,即“两个不发生、两个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亡人事故数、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
二、行动内容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围绕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公路治超、水路运输、工程建设、邮政快递、消防安全等七个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
(一)公路运营领域
对辖区内所有公路(国省干线、县乡公路)的交通标志、标线、标牌及警示标语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穿村过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积水结冰、团雾多发、安全设施不全等危险路段,采取增设提示牌、凸面镜、太阳能爆闪灯,施划震荡标线,张贴反光膜,安装照明设施等措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巩固农村隐患突出路段路口阶段性治理成效,加强“三必上、五必上”交安设施的保养维护和日常管理;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有专人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交专委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局公路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牵头)
(二)道路运输领域
1、长途客运:严查省际长途班线客运车辆运营资质、驾驶员从业资格、接驳运输、包车客运经营行为,“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动态监控、驾驶员“三超一疲劳”行为;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客运站场、综合枢纽进站“三品”安检,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道路运输事业中心,局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
2、农村客运:紧盯国省道、农村公路重点路段,依托国省道执法服务站、治超站、收费站、高速服务区和临时执勤点等,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出租车、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网约拼车、6座以上客车等车辆的检查盘查,从严查处非法运输、疲劳驾驶、非法改装、违法装载、超员、超速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针深入开展交通乱象专项整治,从严查处易肇事易肇祸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各县市区综交专委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牵头)
3、城市客运: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重点整治在火车站、高铁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商圈、景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及周边的非法营运聚集、揽客行为;依法查处利用私家车、“营转非”客车、租赁客车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以及以“顺风车”“网约车”为名行非法营运之实的行为;治理非法营运背后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暴力抗法、伪造证件等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
(三)公路治超领域
深入开展“百吨王”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四类企业和四类场站集中区域、重点路段,以及经大数据筛查的重点车辆,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不合规货车行为、非法改装“黑窝点”、路边非法加载点及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超限率达100%以上货车及“百吨王”溯源调查;实施“一超四罚”和联合惩戒措施的情况;对符合行刑衔接的“百吨王”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大件运输审批许可和运输行为监管,“大吨小证”、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交专委会,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局安监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
(四)水路运输领域
对辖区船舶、渡口、码头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客渡船船体结构、救生设备、航行日志、客货载运情况、安检查危情况、旅客疏散准备情况恶劣天气禁限航规定执行情况等;严查船舶无证航行、违规改建、船员无证上岗等行为,规范船舶装卸、航行作业流程;建立“一船一档”隐患台账,实行“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限期完成隐患清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交专委会,市交通物流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局港航海事科)(市交通物流发展中心牵头)
(五)工程建设领域
重点排查整治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高墩大跨桥梁盖(系)梁施工、预制梁板架设、大型围堰支护、路堑高边坡及深基坑开挖等施工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龙门吊、架桥机、塔吊等特种设备和满堂支架、大型模板等大型临时设施及“两区三场”、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交专委会,市公路事业中心、市交通物流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
(六)邮政快递领域
严把寄递安全关口,督导全市邮政、快递企业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重点加强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禁寄物品查验,严防危险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加强建筑消防、车辆交通、场地作业等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切实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依法支付劳动报酬,落实节假日待遇,畅通诉求反馈渠道,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综交专委会)(市邮政管理局牵头)
(七)消防安全领域
重点围绕冬季消防重点防范内容,检查客运车辆、城市公交、综合客运枢纽、渡口码头、交通物流园区等客流、物流集中部位,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及堆场、动火作业等领域和环节监管,船舶消防设备设施;施工驻地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及向社会宣传情况。(责任单位:市综交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综交专委会)
三、工作安排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5月16日。
(一)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和工作要求。要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切实把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最后一公里”,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二)排查整治。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单位要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于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督导检查。开展交叉互查、市级督查和验证核查。各县市区交叉进行执法检查,市级组成执法检查组抽取50%以上企业和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以现场核查来验证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市综合交通专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见附件1),统筹指挥专项行动;成立督查工作组(组成见附件2),负责督查各地各单位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查改贯通、标本兼治,以排查为基础,以整治为核心,做到边查边整、立行立改,切实把排查成效转化为整治实效。聚焦七个重点领域,以整治为抓手,坚决打破“重排查、轻整治”的惯性思维,将整治要求贯穿排查全过程、各环节。排查环节坚决围绕整治目标开展,不搞无的放矢,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违法违规频发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点位,全面排查梳理各类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整治清单,明确整治优先级和攻坚方向。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不回避、不迁就,从严整治,形成有力震慑;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区分轻重缓急,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相结合,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三)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月8日前报送工作方案,2月13日进行第一次工作进展和工作清单报送,之后每半月报送工作进展、工作清单(附件3)至市综合交通专委会办公室。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组织领导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检查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有机结合,解决一批系统性问题,补齐基础设施、车辆设备、人技设防等短板问题,把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汇总上报。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于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整体情况及问题清单汇总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至市综合交通专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馨阳、尹剑,联系电话:3586845,邮箱:17702656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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