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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3 00:00 信息来源: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admin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局网站上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大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年度预决算、计划规划、政务动态、应急管理、规范文件等信息的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并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一)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明确了工作任务,对各项应公开内容和栏目进行了对口衔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为充分落实责任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随政办函〔2016〕25号)要求,重点做好行政权力清单、“三公”经费、财务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照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随州市市级权责清单的通知》(随政发〔2016〕17号)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共156项。  
  二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随政办函〔2015〕39号)和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随财预〔2016〕12号)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市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2016年财务预算和2015年财务决算情况。同时,将局直单位2016年财务预算和2015年财务决算、“三公”经费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是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要求和相关标准,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自查,对照自查出的问题进行可整改,对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实现栏目设置更加科学、责任划分更加明确、维护更新更加及时、内容资讯更加丰富。  
  四是适应新常态,参与公众互动。通过书记市长信箱、局长信箱、湖北阳光信访系统、手机问政平台等多个平台,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67件,各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局主要领导参加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1次、参加行风热线1次、陪同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湖北省广播电台访谈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44条;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301件。通过书记市长信箱、局长信箱、湖北阳光信访系统、手机问政平台等平台,受理各类信件67件,办结率100%;向省交通厅、市委办、市政府办上报政务信息198条,采用109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公开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方式、途径还可以更加广泛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做出努力。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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