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204439/2025-62003 | 主题分类 | 公路 |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字号 | 鄂交发〔2025〕13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5-12-10 17:02 |
| 编辑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审核 | 交通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高速公路韧性提升的决策部署,强化工程地质风险源头管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拟提出如下指引意见:
1.陡坡桥梁在桩基施工初期,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地灾咨询单位,逐一对桩孔附近地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与安全评估。重点查明滑坡、不稳定斜坡、危岩、崩塌、岩溶等不良地质及顺层斜坡、存在外倾结构面或软弱夹层斜坡、堆积体的分布与发育特征。岩质斜坡以地质调绘为主,土质斜坡或岩土混合斜坡当不能明确覆盖层厚度时,应进行补充勘察,采取钻探、物探等手段。
2.核查中若发现岩土体存在未探明的裂隙、溶洞、软弱夹层、差异风化、地下水富集等地质现象,或存在滑坡、崩塌、岩溶塌陷等直接安全隐患,勘察单位与地灾咨询单位须立即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反馈。设计单位应结合地质揭露情况,对桩基承载力、稳定性及对坡体整体稳定性的影响进行专项分析验算。
3.必要时应邀请工程地质专家共同参与核查,需要补勘时建设单位应保障补充勘察工作经费。
4.核查工作应形成正式书面报告,由建设单位报送至厅工程事务中心备案。
附表:陡坡桥梁桩基地质情况现场核查表
陡坡桥梁桩基地质情况现场核查表(逐桩核查) | |||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 | |||
核查日期 | |||
里程桩号 | 桥梁名称 | ||
陡坡桥墩墩号 | 本次核查桩基编号 | ||
地质条件简述 | |||
(描述岩性、裂隙发育、地下水、不良地质现象等) | |||
发现的主要问题 | |||
(如裂隙、溶洞、滑塌迹象、软弱夹层、与原勘察不符等) | |||
初步处理建议 | |||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地灾咨询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注:1.此表适用于陡坡地段桥梁桩基施工前期的地质现场核查确认。 2.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应描述清晰、准确,必要时可附照片。 3.各单位现场代表须共同签字确认,确保信息真实、责任清晰。 4.本表作为重要过程资料,应纳入工程档案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