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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8号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受理通知书暨征求意见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1-11-19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2021年第8号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受理通知书暨征求意见通知书

编号:随客班受〔2021〕8号

各申请人及各利害关系人:

一、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8日提出的客运班线经营的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之规定,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已予受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申请明细表(八)〕。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2021年11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运管科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电话:0722-3598622;

特此告知。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申请明细表(八)
序号申请线路名称申请人客运班线类型日发班次下限拟投入车辆类型等级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起点地客运站讫点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营运里程备注
1广水-北京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类客运班线0.51台大型高二级49座座位客车(现有车辆鄂S85288)广水恒泰客运站北京六里桥客运站直达、S210省道、信阳高速路口上京珠高速1100km广水至北京客运班线(线路牌号:S810017)经营期限届满,经营者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2广水-东莞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类客运班线0.51台大型高一级49座卧铺客车(现有车辆鄂S83399)广水市恒泰汽车客运站东莞长安汽车站304省道经大悟上京珠高速、广深高速、(直达)1150km广水至东莞客运班线(线路牌号:S810009)经营期限届满,经营者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3广水-东莞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类客运班线0.51台大型高一级54座座位客车(现有车辆鄂S81166)广水市恒泰汽车客运站东莞市常平汽车站304省道经大悟上京珠高速、广深高速、(直达)1150km广水至东莞客运班线(线路牌号:S810012)经营期限届满,经营者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4广水-惠州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类客运班线12台大型高一级46座卧铺客车(现有车辆鄂S83999、鄂S85999)广水市恒泰汽车客运站惠州市南线客运站304省道经大悟上京珠高速、广惠高速、324国道、(直达)1300km广东至惠州客运班线(线路牌号:S810002、S810003)经营期限届满,经营者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5广水-深圳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类客运班线1.53台大型高一级49座卧铺客车(现有车辆鄂S82111、S82118、S82158)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客运站深圳市华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龙岗汽车总站。304省道经大悟上京珠高速、广深高速、(直达)1300km广水至深圳客运班线(线路牌号:S810013、S810014、S810015)经营期限届满,经营者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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