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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3)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2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随州市交通运输局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水源安全。

二、整改目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继续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的定期监测、检测和饮水安全状况评估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大对饮用水水源路段的路域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各饮用水水源地临近路段的交通执法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路域环境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清理、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公路两侧堆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做好相关防范措施,有效防止伴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污染水源地环境。

(二)船舶运营管理。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引导鼓励船舶更新改选。据统计,随州籍400总吨以上船舶现有共计46艘,已全部加装污水处理装置,安装率100%,有效避免船舶运营对水源的污染。

(三)严格把关公路规划和建设审查。在谋划随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规避道路移动污染源对水源安全隐患影响因素;并跟踪落实交通建设项目环评、水保工作落实情况。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一)明确整治标准。根据交通工作实际和水源地环境保护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水源地公路建筑范围内内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积极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大水源地周边污染源的排查力度,全面掌握风险源的特征,建立、完善、定期更新水源地风险源台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交通运输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切实维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9日)向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722-3586855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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