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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2023年第1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的审定意见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3-03-2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各相关申请人:

    你提出的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详见附件: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的审定意见表(一)],并予以公示。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的审定意见表(一)

序号申请线路名称申请人客运班线类型日发班次下限拟投入车辆类型等级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起点地客运站讫点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营运里程审定意见备注
1随州-沙洋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二类客运班线11台中型中级客车(现有车辆鄂S21222)捷龙恒通运业客运站随州汽车客运东站沙洋县汽车客运站S333、均川站上随岳高速京山站下、S248、S107225同意许可随州至沙洋客运班线(线路牌号:S820101)经营期限届满,经营者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2随州-京山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二类客运班线11台小型中级客车(现有车辆鄂S23666)捷龙恒通运业客运站随州汽车东站京山中心客运站均川站上随岳高速直达134同意许可随州至京山客运班线(线路牌号:S820104)经营期限届满,经营者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3随州-汉川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二类客运班线11台小型高一级客车随州中心站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随州市汽车客运南站孝客集团汉川盛达客运中心站        汉十高速、G107、S106176同意许可随州至汉川客运班线(线路牌号:S020203)经营期限届满,经营者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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