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即日起在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执法不廉洁、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等突出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不到位;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随意变更处罚定性,擅自降低处罚标准;随意性执法,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之名变相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不按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故意放纵,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落实不到位,对非法违规运营车辆和企业查处不力,违法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和整治;执法监督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或监管职责,对执法人员管理教育和监督查处不力,执法乱象长期得不到整治和纠正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不区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不区分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和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予以处罚;运动式执法,执法力度时紧时松,没有做到常管常严;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执法人员为增加绩效采用钓鱼执法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冷横硬推”,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接听群众咨询电话时,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执法时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的正常行使保障不到位;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法治意识、为民意识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将执法“外包”又缺少监管,违法执法、暴力执法,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利益输送;发现有违法或犯罪线索,包庇、隐瞒、故意不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移交;对本属于治安处罚的案件不按规定进行移送,而直接进行交通处罚;执法时收受当事人好处,索要车主财物,违规放行;对非法中介、“带车黄牛”扰乱秩序打击不力,“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宣传不到位,非法中介骗取群众钱财,企业办理货车通行证不便捷,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安排辅助人员单独上路执法,辅助人员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各种财物,违规放行违法车辆等问题。
二、反映问题受理方式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投诉反映:
反映问题电话:0722-3598607(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执法监督科)
来信来函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61号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执法监督科,邮编:441300;
反映问题邮箱:szjtzfzfjdk@163.com。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来信来函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二)对收集的问题线索,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提供举报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息严格保密。
(三)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详细、有理有据,符合本次专项整治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倡导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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