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季度我单位收悉各异地管理部门抄送关于随州市籍异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5台次(已处理完毕)。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工作要求,我单位已对存在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统计,并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以及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做出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对2024年四季度随州籍异地违法超限运的货运车辆予以公示。
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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